科普新闻:深圳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 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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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妇联、科协,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文件及《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教监管〔2023]1号)精神,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成果,结合深圳实际,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深圳市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深圳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双减”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意见》(教监管厅函〔2022〕15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1号)精神,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确保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双减”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科类培训治理。完善学科类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构建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行为,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推动校外培训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场所排查治理。各区以全市652个社区为单位,沿用“四人小组”联合执法检查模式,持续深入开展隐形变异培训治理行动,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加大隐形变异培训、违规艺考、违规竞赛、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报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句干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强化房屋产权人、受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

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屋发生违规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党委政法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二)加大培训推介信息监管力度。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广告监管,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将招聘网站、家教网站等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重点排查、治理学校周边学科培训户外广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


(三)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防范。用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加强日常管理、排查,研判辖区违规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培训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加强辖区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跟进指导,帮助机构转型发展。将以“托管服务”“家政服务”名义开展私教培训纳入监管,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组织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的监管。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组织开展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强化重点排查检查。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非学科类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


(五)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持续营造“双减”工作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好主题班会,家长会、告知书等形式,引导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区政府)


(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做好“双减”群众监督举报宣传工作,统筹教育领域信访、12345市民热线、舆情信息等投诉举报渠道,拓展信访、诉求、问题线索来源。鼓励在职中小学教师、社区网格员、家长等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基层党建引领工作机制,选派党建联络员指导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加强对违规培训的监督力度。用好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加强资金、教材、课程、教师等全流程监管。开发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引入“电子地图”及“视频监督”,实现一图管理、实时监控等功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常态化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七)严肃查处违规培训。各区要压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履行违规培训监管执法职责,严肃查处各类隐形变异和擅自举办教育培训行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培训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加强警示震慑。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坚决落实中小学(含公办、民办)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兼职、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组织辖区各相关部门,查处辖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党委政法委负责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网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重点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工作及信息核查处置工作;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指导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的受影响培训机构用工指导,规范裁员行为,为转岗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住房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商务部门重点做好家政服务行业指导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价格、广告、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监管工作;


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与失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共享与发布工作;科协、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业务监管工作:妇联组织重点做好家庭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各辖区街道配合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排查,根据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压实属地责任。2023年6月15日前,各区全面做好部署动员,明确本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的工作要求,落实以区、街道为主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二)加强执法巡查,全力开展工作。202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各区全面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监管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执法,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


(三)及时总结经验,补短板强弱项。2023年7月15日至7月31日,各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工作进行汇总梳理,并于8月5日前,将辖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总结的阶段性报告报送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处。总结报告应包括巡查和监管的基本情况、执法成果、问题发现、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四)持续推进工作,巩固治理成果。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各区、各有关单位多措并举,持续巩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成果,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清除隐形变异培训。2024年7月31日起,各区、各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工作。


(五)加强督导问责,确保工作成效。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和《广东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治理纳入本级政府履职督导范围,积极推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六)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区要在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各中小学校要全面了解本校师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引导;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劝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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