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建成全国首家民法公园
发布时间: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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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建成全国首家民法公园

5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历经66年的编撰工作后即将诞生。连日来,深圳司法机关高度关注民法典草案的审议,并对这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法典的诞生格外期待。同时,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将把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予以推进,助力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亲历民法典的颁布非常自豪”

“民法典的编撰不是把过去大量的民事单行法、民事规范等进行简单汇编,而是一个结合社会生活变化发展的体系化的整合过程,民事法律体系化是我国法律体系化的重要一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萍表示,此次民法典草案共7编、84章、1260条,几乎全都是围绕“人”展开的,字里行间也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初心,以立法的形式构建起了一幢人民权利的大厦。

陈萍关注到,民法典草案还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乃世界《民法典》的首创,并且与时俱进地加强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强化互联网时代人格权益的保护、规定高空抛物行为的多方责任,并第一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等,不仅丰富了民事权利的类型,比如说增加居住权、隐私权。同时还对没有上升为权利的某些利益加以保护,比如说个人的信息、声音等,真正体现出时代特色和人文关怀。对各种权利类型外延内涵的明确也让民事检察工作更具有实操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杰晖对民法典感触也很深,在他看来,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关乎人民生产生活、国家经济制度、社会方方面面,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是宪法之外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一部全面、严谨、科学的民法典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非常重要和关键,民法典的编纂是国家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体现了立法机关、相关机关的智慧、体现了民情民意。民法典的通过与施行将掀开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新篇章,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提供基本遵循,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等司法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

“作为司法机关的一员,作为一名法官,能够在职业生涯中亲历一部民法典的颁布,特别期待,特别自豪。”刘杰晖表示,在有效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应当深入学习领会法律精髓,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要总结审判经验,收集整理典型案件,统一裁判标准,保护各类民事权利,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深圳即将建成全国首家民法公园

面对民法典这样一部重要且影响深远的法律,深圳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深圳市普法办)副处长凌旭表示,民法典对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有很重要的意义,从今年4月初开始,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针对与民法典息息相关的内容已经开展相关宣传。例如,结合知识产权、正当防卫、公序良俗原则、著作权等内容推出了漫画形式的普法宣传;结合离婚冷静期、山寨知识产权等推出了脱口秀普法小视频,还开设了“民法聊聊看”专栏。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3月,龙华区与深圳市司法局决定共同建设全国首家民法公园,该公园选址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人民公园。凌旭介绍,经过近3年时间选址、设计以及建设,深圳民法公园将于6月底建成,预计七八月份向市民开放。公园内将建成国内首家民法博物馆,展示民法诞生和发展的历史,公园定位为民法知识传播载体的同时,追求文化品位,构建一个民法主题乐园、深圳文化博览园。

为迎接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市普法办还制定了专门的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运用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全市营造民法典宣传的良好氛围。待民法典草案审议通过后,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民法典的解读开展一系列的普法活动,包括发动深圳普法宣讲团成员送民法课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通过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面向市民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沙龙;组织民法领域专家开设线上课堂;在公交站、地铁站、机场等处发布与民法典相关的公益广告及海报、标语;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渠道推出动漫作品以案释法;在志愿者U站举办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普法资料;组织区、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咨询等,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贯彻实施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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