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家长们关心的“深圳初中生综评”近日又有新进展了,4月29日,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意见的通告,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5月8日前提交意见。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面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市教育局根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区以及社会征求的意见建议,对方案和系统平台按程序进行完善修订,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增加了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
从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指标评价标准表各项内容细分为一级指标、重要观测点、评价方式、评价标准、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比此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替换了二级指标、指标内涵、是否达标,改为了评价方式、评价标准、责任部门、责任人四项内容,让评价的具体执行更有操作性。其中,责任部门为学生处和教务处,责任人主要是班主任和相关任课教师,这样能有效地将测评落地,也有助于解决家长承担太多工作量的问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评价标准”栏有两项及以上标准的,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其中有一项不达标,那么该观测点不达标。同时,表格中的“出勤率”均为除去病假、事假等正常请假之外的统计结果。
另外,此前有家长建议将“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小时”修改为“五个学期累计40小时,每学期可以结转”或“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合计8小时”,或减少时长。在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观测点5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小时”。评价方式为查阅学生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台帐记录;评价标准为具有志愿服务意识,走出学校,量力而行,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每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小时。深圳市教育局在意见征集时曾回应过,结合深圳“志愿者之城”建设,设置每学期8个小时,连续5个学期达标,目的是为了激励学校正常开展校内外公益性活动,激励学生持续参加相关活动,也防止临时突击等形式主义做法。
目前,该文件正在征集意见中,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5月8日前:
(一)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jjc@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C2085;
(三)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意见:0755-8812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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