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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31日开始,在美国加州,4种熊蜂就正式成为“鱼”了。
这听起来很像一则洋葱新闻,但在法律意义上,这却是真的——这是由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裁决的。而这个荒谬的裁决,竟然是为了拯救濒危的熊蜂。
熊蜂不应当被保护?
事情要从2018年说起。当时,加州的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申请将 4 种熊蜂列入濒危物种保护名单,没想到,这后来竟引起了一单官司。
一种名为Bombus hypnorum的熊蜂(并非此次受保护的4种熊蜂之一)|Malene Thyssen / Wikimedia Commons
熊蜂家族是蜜蜂中的大个子,它们有着毛茸茸、圆滚滚的身体,十分可爱。和其他蜜蜂一样,熊蜂也是自然界重要的授粉媒介,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的发展, 它们的生存变得举步维艰。
为了防治害虫、提高农作物的收成,杀虫剂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当蜜蜂从沾染了杀虫剂的植物上采蜜时,它们也会被无差别攻击。另一方面,现代农业往往是单一耕作,在广阔的范围内只种植某一种农作物。在这些植物的花期,大量的蜜蜂迅速大量聚集,极易被病原体和寄生虫感染。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和栖息地的减少,也对蜜蜂的生存造成了严重打击。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的数据显示,熊蜂的数量在过去的 20 年里下降了近 90%。
一只死去的木蜂(Xylocopa pubescens)|Adityamadhav83 / Wikimedia Commons
2018 年 10 月,加州的几个动物保护组织请愿,希望将 4 种熊蜂加入“濒危和受威胁物种”的名单。如果能够进入这个名单中,这些熊蜂将受到《加利福尼亚濒危物种法》(California Endangered Species Act,CESA)的保护。CESA 规定,涉及濒危物种的犯罪,将被处以最高 5 万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长 1 年的监禁。
加州渔猎委员会负责制定濒危物种名单。2019 年6 月,他们宣布将这些熊蜂认定为候选物种。这意味着,在判定熊蜂濒危与否的过程中,委员会将为它们提供暂时性的保护,任何杀死熊蜂或破坏它们栖息地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此次成为鱼的四种熊蜂:
图1为Bombus crotchii,图2为Bombus occidentalis|USGS Bee Inventory and Monitoring Lab from Beltsville
图3为Bombus suckleyi|Hadel Go / American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
图4为Bombus franklini|James P. Strange / USDA-ARS Pollinating Insect Research Unit
这一举动遭到了许多农业利益集团的反对。同年9月,这些集团向加州萨克拉门托县上级法院起诉,认为熊蜂不应当被列上濒危物种的候选名单。
谁应该被保护?
这些农业集团的反对看起来无情,但却是“有理有据”。《加州濒危动物法》中明确写道,这部法律的保护对象为鸟类、哺乳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和植物——昆虫,或者说无脊椎动物,并没有位列其中。
如果想要让熊蜂得到这项法律的保护,有一个办法——让熊蜂成为鱼。
《加州濒危动物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是鱼,但这部法律是加州渔猎法规的一部分,在这项法规里,鱼类的概念包括了软体动物、甲壳纲动物、无脊椎动物或两栖类动物。按照这个定义,熊蜂作为昆虫,属于无脊椎动物,那么它不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鱼类吗?
虽然鱼明明是脊椎动物|Pixabay
法院对此解释并不买账。2020 年,萨克拉门托县上级法院认定,加州渔猎法规中“鱼包括无脊椎动物”的定义,需要结合上下文来理解,在这里应该被局限为水生动物。当时的裁决还认为,如果把熊蜂列入濒危物种,很可能对农民不利,农民可能会从此拒绝在自己的土地上放置蜂箱。
因此,熊蜂被移出了濒危物种候选名单,无法得到《加州濒危动物法》的保护。
让熊蜂成为鱼
渔猎委员会和动物保护组织不满这项裁定,向更高一级的加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
这一次,司法机构有了不一样的看法。2022 年 5 月 31 日,加州上诉法院撤销了之前的判决,认为在法律层面,加州渔猎委员会有权利将熊蜂列为鱼类的一种,使其受到加州濒危动物法的保护。
这份判决的意见书长达 35 页,详细讨论了什么是法律层面上的鱼。 “在我们的日常说法中,鱼类当然是生活在水中的。”法官罗纳德·罗比(Ronald Robie)解释道, “但是,如果立法机关对一个词提供了技术定义,我们将按照技术含义来解释该术语。在执行此功能时,我们的任务是自由解释该法案,以实现其补救目的。”
换句话说,为了达成保护的目的,熊蜂就变成了鱼。
这种名为Monadenia setosa的蜗牛也成为了一种鱼|Len Mazur
况且,这也不是加州第一次将陆生动物划为鱼类了。早在 1980 年,一种名为 Monadenia setosa 的蜗牛就以鱼类的身份,加入濒危动物名单之中。美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包括判例法,作为判例的先例案件可以作为后来案件的判决参考。40 年前蜗牛的案例,也为此次熊蜂的判决提供了法律支持。
为什么不修改定义?
这桩荒谬的官司,看起来似乎已经无关熊蜂是否值得保护,而是如何找出规定和文字上的漏洞了。可是,为什么不干脆将无脊椎动物加入保护范围呢?
加州渔猎委员会还真这么尝试过。
《加利福尼亚濒危物种法》从 1970 年开始实行,最初规定的受保护物种类别只包括鸟类、哺乳类、鱼类、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1980 年,渔猎委员会将 3 种蝴蝶和 1 种蜗牛加入濒危物种名单时,就已经发现,规定的保护类别里没有无脊椎动物的容身之处。他们申请修订这个类别规定,但最终没有成功。
于是,这种名为 Monadenia setosa 的蜗牛——即是软体动物也是无脊椎动物,最终就作为一种鱼被列上了名单。后来,还有两种濒临灭绝的甲壳类动物也加入了保护名单,分别是加州特有的一种淡水虾和一种小龙虾。
沙斯塔小龙虾(Pacifastacus fortis)是加州独有的小龙虾,目前是极度濒危物种|Pacific Southwest Region 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
1984 年,《加利福尼亚濒危物种法》进行修订,将保护“濒危和稀少动物”的表述修改为保护“濒危和受威胁物种”,并将植物加入了受保护物种的类别之中。
实际上,无脊椎动物一开始也被加上去了,但在最终提交修订时,它们却又被删掉了。这很可能是因为,依据当时的规定,渔猎委员会已经有权将无脊椎动物列入保护名单——也就是将它们定义为鱼类。毕竟在 1984 年,保护名单上的 65 个濒危和稀少物种里,已经有 3 个无脊椎动物了。此时再将无脊椎动物列入保护类别,并不会增加委员会的权利。
于是,这一“漏洞”延续至今,导致了“熊蜂是鱼”的裁决。
西部熊蜂(Bombus occidentalis)|Stephen Ausmus / USDA ARS
随着判决的公布,这 4 种熊蜂重新获得了成为濒危物种的候选资格——其中的富兰克林熊蜂(Bombus franklini)自2006年之后就未曾再出现,被怀疑已经灭绝了。无论如何,有了这项判决,在这些熊蜂被加州渔猎委员会最终判定是否濒危之前,它们都将暂时得到保护。
这项判决也意味着,其它的昆虫之后面临濒危的威胁时,也有可能会被归为鱼类,从而进入濒危物种名单,得到相应的保护。虽然这听起来十分奇怪,但正如为动物保护组织和熊蜂打官司、斯坦福法学院的律师马修·桑德斯(Matthew Sanders)所说,对于加州的熊蜂和其它濒危的无脊椎动物而言,“成为鱼”是个巨大的胜利。
日历娘有话说
在我们独一无二的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独一无二的物种。然而,就像这个案例里的情况,不会动的植物、不起眼的无脊椎动物,总是更容易被我们忽略——但它们却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大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这些不被重视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希望有一天,它们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以它们自己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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