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普丨《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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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给文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强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推进文化旅游强区建设。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化数字化为了人民,文化数字化成果由人民共享。

——供给发力,激活资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存量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集成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增强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指导,细化落实措施,分解年度重点任务,以重点工程为牵引,稳步推进。

——省级统筹,分级实施。自治区层面根据中央部署要求统一规划、组织领导,自治区、市、县分级实施。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时期末,依托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以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取得阶段性进展;贯通全区80%以上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基本完成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到2035年,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推动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广西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排在西部地区前列,文化数字化产业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文化资源实现全景呈现,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

二、重点任务

(一)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广西)

全面梳理历次全国文化资源普查数据和新闻媒体单位自建的媒资库以及出版机构自建的数据库等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广西)及广西文化基础资源云平台,建设中华文化数据库(广西)。积极申报国家红色基因库建设试点,对广西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文物数据进行高精度数字化采集、专业化标注关联,结构化存储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文化基因库系统,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广西)实现全国联网。贯通已建或在建文化专题数据库,聚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基于中华文化数据库,支持文化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成运用各种新技术,将已标注和关联的文化数据进行解构,萃取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分门别类标签化,结构化存储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文化素材库系统,实现广西文化素材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共享和交易,为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以及城乡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数字广西建设提供素材。实施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传承专项工程,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数据采集、录入、存储、利用等专项工作。

(二)推动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广西)。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按照国家文化专网组网技术要求完成升级改造,部署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的技术系统,完善结算支付功能,形成国家文化专网(广西),服务文化资源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文化数字内容分发。

建设广西文化基础资源云平台。在“一朵云”自治区级技术平台上建设广西文化基础资源云平台,搭建具有模式识别、机器学习、情感计算等功能的区域性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建设集约化安全中心,加强文化数据安全防护,构建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为广西文化数字化建设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三)加快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文化数据服务平台,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广西),参与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工作,基于统一数据标准,汇聚各类文化机构文化数据信息,集成同文化生产适配的各类应用工具和软件,形成“工具超市”,提供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标识解析、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结算支付等服务。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中心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实施统一互联互通,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的数据流通和协同治理,并与互联网消费平台衔接,为文化数字内容提供多网多终端分发服务,对平台消费数据进行分析加工,提供精准数据分析服务。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场、在线交易平台优势,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公共文化资源数据要依法向公众开放,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开发后的交易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

推动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广西)。依托信息与文献相关国际标准,根据文化数据资源丰富程度、数字化基础条件,分阶段在文化机构数据中心部署底层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数据资源,逐步实现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领域的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广西),利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推动文化资源数据化工作常态化。推动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有关工作经费纳入专项预算安排,将凝结文化工作者智慧和知识的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分享文化素材,延展文化数据供应链,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不同主体之间文化数据分享,促进关联数据评估和交易的专业化、公开化、市场化,以及文化数据解构、重构和呈现的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全面实现文化机构文化资源数据处理软件正版化。

拓宽文化数字内容分发渠道。鼓励和支持文化机构加强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培育新用户群体,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加强对文化数字内容需求的实时感知、分析和预测,探索发展平台化、集成化、场景化增值服务。

(五)布局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

大力发展数字化文化新体验。整合产业资源,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推动高新视频应用和云课堂、云直播、电商直播等应用快速发展,丰富各类基于5G的媒体应用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建设广西文化数字化成果展示中心。

创新多终端多场景文化数字消费模式。创新数字电视、数字投影等“大屏”运用方式,提升高新视听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增强用户视听体验,促进“客厅消费”、亲子消费等新型文化消费发展。为移动终端等“小屏”量身定制个性化多样性的文化数字内容,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型文化消费发展。推动“大屏”、“小屏”跨屏互动、融合发展。

拓展数字化文化体验场景。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数字化文化体验,巩固和扩大中华文化数字化创新成果的展示空间。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到2025年,实现农家书屋信息化支撑全覆盖,不断提升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村,在新华书店建设一批沉浸式阅读线下体验馆和智慧书店。

(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

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能力。完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对接广西数字网络图书馆、各地融媒体中心媒体矩阵等传播渠道,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

加大文化数字化普遍服务力度。依托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服务普惠应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到达率、及时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应急广播平台(站)、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健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创新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推进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升级,加强面向困难群体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七)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

推进文化新业态发展。创新文化表达方式,推动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演艺等传统业态升级,调整优化文化业态和产品结构。深入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线上演播、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培育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播、数字艺术、数字印刷、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等新兴文化业态。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级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1个以上。

培育新型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大对文化数字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到2025年,培育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具有引领作用的新型文化企业10家以上。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新型农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乡村文化新产业,延续乡村文化根脉,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视听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拓东盟文化市场。鼓励区内文化企业组团走出去,向东盟国家出口文化数字化产品和产业技术。

开展文化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数字丝路”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数字化交流合作。拓展数字技术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应用场景,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文化、商贸及人文交流。重点提升广西沉浸式体验、内容译制传播、国际文化IP打造三项能力,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和手段,推动文创IP孵化,以面向东盟的动漫游戏、影视产业为突破口,积极打造中国—东盟移动游戏、动漫、影视出海基地。

(八)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

完善与文化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提高文化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实现文化数字化治理。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强化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加大文化数据领域版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探索成立文化数字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协调、自律作用,做好文化数字化信用评价,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健全文化数字化统计监测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文化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

依照国家有关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文化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确定的重要文化数据目录,加强重要文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按国家要求强化文化数据库数据入库标准,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发挥好国家文化专网网关物理隔离作用,对数据共享、关联、重构等主体实行准入管理。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加强文化消费新场景一体化监管,确保进入传播或消费渠道的内容可管可控。

(二)健全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动力机制

建立文化资源数据授权体系,引导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有偿授权。将文化资源数据分享纳入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鼓励公益性文化机构积极探索将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和开发取得的收入用于事业发展的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三)优化财政和金融支持方式

研究制定扶持文化数字化建设的产业政策,落实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文化数字化建设予以支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支持广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按市场化方式参与设立文化数字化方面的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文化大数据体系相关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文化数字化建设特点和需求的信贷产品,引导文化企业合理运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支持符合科创属性的数字化文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

(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将文化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纳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重点支持范围。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积极布局文化数字化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文化数字化装备的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五)激活智力智库资源

增加文化数字化人才在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广西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广西广播电视百名人才培养选拔中的比重,加快培育一批领军人才。推进文化数字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一批高端智库,加强文化数字化理论和实践研究。用好产教融合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数据相关专业人才。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大数据发展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等参加的自治区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承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等部门和各设区市以及各文化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推动政策实施

全区各地要将文化数字化建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文化相关规划,把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举措,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注重效果评估。各级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工作纪律要求,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积极稳妥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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