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任务是整体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情况,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科学选才提供重要参考;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多样化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为基础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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